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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
2016-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
为严肃学校考风考纪,规范考试管理,创建公平公正、秩序良好的考试环境,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,根据《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、《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考试巡考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拟定如下安排。
一、学校巡考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刘玉方
成员:各教学院系部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、党政办公室、干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
二、学校巡考小组
学校巡考小组由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、党政办公室、干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,负责对两校区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。具体安排如下:
北京校区巡考小组负责人:李桃、郎毅娜
巡考人员及时间安排:
| 
			 日 期  | 
			
			 巡考人员  | 
		|
| 
			 1月9日  | 
			
			 星期一  | 
			
			 郎毅娜、邹玉薇  | 
		
| 
			 1月10日  | 
			
			 星期二  | 
			
			 郎毅娜、邹玉薇  | 
		
| 
			 1月11日  | 
			
			 星期三  | 
			
			 袁文清、曲霞  | 
		
| 
			 1月12日  | 
			
			 星期四  | 
			
			 丁建安、曲霞  | 
		
| 
			 1月13日  | 
			
			 星期五  | 
			
			 丁建安、董丽娜  | 
		
| 
			 1月16日  | 
			
			 星期一  | 
			
			 程杉、许艳丽  | 
		
涿州校区巡考小组负责人:李红卫 、何一鸣
巡考人员及时间安排:
| 
			 日 期  | 
			
			 巡考人员  | 
		|
| 
			 1月13日  | 
			
			 星期五  | 
			
			 何一鸣、蔡惠良  | 
		
| 
			 1月14日  | 
			
			 星期六  | 
			
			 戴筱筱、刘凯  | 
		
| 
			 1月15日  | 
			
			 星期日  | 
			
			 戴筱筱、刘凯  | 
		
| 
			 1月16日  | 
			
			 星期一  | 
			
			 蔡惠良、金昊  | 
		
| 
			 1月17日  | 
			
			 星期二  | 
			
			 邹玉薇、董丽娜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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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1月18日  | 
			
			 星期三  | 
			
			 郎毅娜、金昊  | 
		
| 
			 1月19日  | 
			
			 星期四  | 
			
			 金昊、曲霞  | 
		
三、院系部巡考工作
各院系部可视具体情况,自主安排本部门的巡考工作,学校不做统一要求。
四、巡考人员职责
(一)重点检查各考场监考人员到岗及履职、学生考风考纪、考场清理及布置情况。
(二)巡考人员考前巡视需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,巡视时需佩戴巡考证。
(三)如发现监考教师未及时到达考场、试卷领取错误等紧急情况,巡考人员应马上向教务处或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巡考负责人报告,以便及时协调处理。
(四)巡考情况实行一天一报及零报告制度。学校巡考小组人员如在巡视时发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填写巡考记录表,并在当天巡考工作结束后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。巡考人员如在巡视时未发现异常情况,可不填写巡考记录表,但要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通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。
(五)如果院系部安排了巡考工作,巡考人员填写的巡考记录表由教学秘书汇总整理后,于当天下班前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。如无异常情况,则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作零报告。
五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及联系方式
(一)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学校巡考小组人员提交的巡考记录表、院系部教学秘书提交的巡考情况汇总报告及零报告后,应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整理通报,以引起其他监考教师重视。需联系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通知,属教学事故的要依照《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启动相关程序。
(二)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
北京校区:教学楼一层116室(阶一教室旁),电话:88562161/2829/1831
涿州校区:办公楼四层419室,电话:81202490,3827826
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17年1月5日

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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