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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通知公告
 
                 关于报销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稿部门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:2013-09-16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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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关于报销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
各位科研项目主持人:
新学期已经开始,2013财年已经过半。根据《中国劳动关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“财政经费当年必须执行完”和第二十二条“全总经费当年必须执行完”的有关规定,请各位科研项目主持人根据自己填写、报送财务处和科研处的《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教师院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》所列的“开支科目”和进度及时报销有关的科研项目经费。
特此通知
科研处
2013年9月16日

 
             
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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